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发现不合格食品 23 批次。其中,一批次的“浙福”牌浙福酒检测出禁用物质甜蜜素。
根据通告,该不合格食品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法尚寺寿生酒厂生产的“浙福”浙福酒(355ml/袋;13%vol;日期:2023/11/29),检测结果显示,其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添加甜蜜素。
白酒中检测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甜蜜素以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二是白酒或配制酒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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