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创业已成为现实,月入十万、百万皆有望,无需费力,数字世界替你奋斗!随着人工智能概念的兴起,“数字人直播”正处于风口浪尖,成为财富的新通道。
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不难发现“数字人源头厂商”和“数字人代理”的身影。他们宣称:“数字人时代已经到来,真人主播将面临失业,我们正站在风口上,即使是一只猪也能飞起来。”他们宣扬着使用数字人技术,以极低成本实现全天候的直播销售,“有了数字人主播,就算是像李佳琦这样的大咖也将失去市场。”这些公司还兜售着高价的“数字人代理”服务,声称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即可成为代理商,享有将数字人技术进行分销的特权,无需资质审查,自主定价,即便是毫无经验的新手也能轻松加入,实现年入百万的梦想。
“买了数字人,用了半小时,直播间就被封了。”多位购买了上述代理服务的消费者向澎湃新闻透露,不仅没有赚到钱,还频繁遭到直播平台封禁,而且无法退回代理费用。在消费者群中,仍有数百人在商讨如何追回损失。
尽管消费者们饱受欺骗,但代理机构却通过高额的代理费用赚得盆满钵满,并通过发展“下线”形成微商式传播。
有报道称,“数名00后通过数字人代理,月销售额达到300万。”某北方省会城市的代理向记者描述了这个“成功案例”,“我们这里现在咨询的人络绎不绝,每天都有四五千人留下联系方式。”
事实上,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数字人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但下游的盈利模式已经相当成熟。
赵吉(化名)回忆道,去年3月,他在武汉参加了一场招商会,被发展成了数字人代理。招商会上,代理公司宣称:“即使在梦里,数字人也在替你赚钱。”“只需支付6万元的代理费,就能从签约商家的营业额中抽取佣金,还能获得奖励,简单计算就能实现年入百万。”他表示,表面看来,这是一门利润丰厚的生意:只要拥有数字人代理资格,就能不断扩展下线,一旦签约就终身绑定,代理商可以从下线的销售额中获利。公司承诺一定时间后可以退还代理费。
“想要利用AI技术进行直播的人很多,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赵吉坦言,支付了6万元代理费后,他迅速发展了十几家签约商家,但不久后,这些商家纷纷提出异议,称所谓的数字人只是摆设,直播效果生硬,无法与观众互动,台词还经常重复,要求解约。
在这种情况下,赵吉希望退还代理费,但遭到上线的拒绝。对方表示,只有他能找到另一个人替他支付6万元代理费,他才能拿回自己的钱。
记者调查还发现,许多所谓的数字人代理存在多重收费套路。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某代理机构时,对方要求记者先支付99元的线上课程门票费,并将记者拉入课程群。
这些课程由该公司一位“95后”CEO主持,据介绍,他不到30岁就成立了这家人工智能公司,并且每小时收取高达5万元的商业咨询费用。
一位95后的CEO在网络课程中建议大家亲自去公司考察,并要求收取2000元的参观费。该机构提供的代理服务包括城市代理商、联合创始人、分公司等多种级别,价格在接近5万元至20万元之间。还有价格为5980元、9800元、15800元的各种套餐,甚至还有最低价格为999元的入门套餐可供消费者购买。
在所谓的课程群中,代理机构提供多种收费模式,时不时有人在群中疯狂刷屏:“恭喜XX总支定金锁定代理福利名额,与公司共创AI时代趋势产业!”群内刷屏鼓励购买AI产品代理的“月入百万作战部”,但也有人质疑:“就这讲课水平也要收99?”“还用微商那一套”,不久后就被踢出群聊。
这家公司的代理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只要购买代理服务,就可以无限发展下级代理,无需资质审核,定价也可以自行决定。赵吉告诉记者:“很多朋友买了数字人,都被封号了。”购买数字人后被平台封号、无法使用是常态。即便使用后,也因数字人和真人之间的差距太大,经常出现无法配合的情况,带货效果和转化率都不理想,最终还是要使用真人主播。
一家行业领先的数字人公司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现在行业中有许多所谓的代理公司,通过借用成熟技术和品牌效应,冒充源头厂商,实际上销售的是三流技术产品,与标准不符。但在销售代理服务时,“上家”却避而不谈风险问题。
合同中“概不退款”的条款已成为行业惯例。一家代理商告诉记者,以其公司价格约为13万元的代理项目为例,只要购买,每月就能拥有30套数字人用于销售,按照7960元的单价计算,销售30套数字人每月收入可达24万元,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即可收回成本。
购买数字人代理通常是“有去无回”,无论效果如何,都难以获得退款。记者获得的多份数字人代理公司合同显示,“不退款”是合同的一部分,也成为行业规定。一家数字人代理告诉记者:“退款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不知道你的具体效果如何,只能口头承诺,一旦销售出去,就无法退款。”被问及是否因封号可以退款时,该代理回答说:“封号原因很多,可能是在直播间推销了一些违法产品,不一定和我们的产品有关。”
还有代理直接坦言:“不能退款,一旦有退路,你怎么会好好干呢?”
据杭州一家代理公司提供的合同显示,其中明确说明:“甲方确认:一旦乙方完成交付,甲方不能以未实际使用和使用后效果不好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退费。”
平台也对虚拟主播有着严格规定政策,这意味着不规范的数字人直播将面临很大封号风险。据《抖音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显示,虚拟主播形象和内容必须前置备案。虚拟主播开播前,用户可通过“抖音创作者中心-主播中心-品类主播认证”查找认证报备入口,未经平台报备的虚拟主播不可开播。虚拟直播须显著标识,帮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平台将提供统一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能力,帮助创作者打标,方便用户区分虚拟和现实。
上述数字人公司负责人称,目前对于数字人代理,还是要分两面来看,行业里确实有不少抱有“AI”网红心态的组织,利用数字人是新兴行业,钻空子打信息差牟取利益,行为上已涉嫌欺诈,类似的诉讼已经发生很多。但包括百度、腾讯、京东等头部公司也已经布局数字人研发,合规的数字人产品未来依然有很大商用潜力。
微商式传播,是否涉嫌违法? “直播间要能赚钱,靠的是人、货、场三者良好的经营。还有直播间品牌的积累,数字人只是工具。”头部直播间“交个朋友”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他看来,目前数字人技术整体还非常初级,此前公司也尝试过用数字人直播,但是效果并不好,“如果说只要用数字人直播,就能轻松年入百万,100%是骗人。”
层层发展下级的数字人代理,是否涉嫌违反法律?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一川告诉澎湃新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在数字人销售乱象中,商家用高价向区域代理销售一套数字人,再由区域代理复制多套销售给下家,本质上区域代理用认购数字人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但是此时的下家是否成为了更低层级的代理尚未可知。若下家继续销售复制人产品,且分销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则可能构成非法的传销行为。
“相关代理合同称不退款,涉嫌构成违法无效的‘霸王条款’。”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告诉记者,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不退款”的合同条款无效,以维护自身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不具有消费者身份的商户可以依据《民法典》,主张“不退款”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对于AI、数字人、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引发的行业割韭菜乱象,究竟应该如何管理?翟巍认为,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规范:其一,在产业部门引导下,数字人产业链的上游供应商有必要以下游用户需求为导向,孵化出多样化的数字人产品,推进该领域的供需平衡和优胜劣汰。
第二,AI技术服务的行业协会可以探索设立关于数字人代理的行业规范,制定代理行为的“负面清单”,对这一新兴领域进行前瞻性的“软法”治理。
第三,监管机构、平台企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组织应当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共同应对数字人代理领域经营者对用户的引导、误导行为,共同遏制数字人代理变异成为非法传销的趋势。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