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6 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了《2024 年东莞市实施农业企业高增长奖励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据悉,2022 年经营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2023 年经营收入达到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较前一年增加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农业企业,每家最高可申请 50 万元高增长奖励。
根据《指南》,奖励申请对象为: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合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生产服务等涉农产业为主营业务,确保东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助力东莞乡村产业振兴的农业企业。
申请企业 2022 年经营收入应达到 5000 万元以上,2023 年经营收入达到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较前一年增长 1000 万元及以上。
如申请企业在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存在以下八种情形之一,将被“一票否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并受到农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和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并处罚,经整改仍不达标;被市场监管等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奖励标准为:2023 年经营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1000 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每增长 1000 万元奖励 10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 50 万元。
该奖励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每年奖励不超过 20 家企业。
2024 年农业企业高增长奖励资金总额为 900 万元,该笔专项资金按企业申请顺序用完为止。
【申报时间】5 月 6 日至 6 月 14 日
【申报方式】将申报表、企业申报承诺书、企业 2022 年和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nnxccyfzk@163.com
【咨询电话】0769-22832722(黄先生、卢先生)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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