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植系破产清算案:最新进展!

小王

中植集团破产清算案的最新动态出炉!2月2日下午,停止更新4个月的“中植企业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操作指引》。

根据公告,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需在2024年4月5日前,通过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此次债权申报采用线上形式,中植集团在公告中分享了PC端和手机端的操作指南以及视频教程。

去年11月,中植集团披露了自身的风险情况。经过中介机构初步调查,发现中植集团已经陷入严重的资不抵债境地,面临重大的经营风险。今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了中植集团破产清算的申请。

关于4月5日前的债权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1破1号公告显示,该法院于2024年1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年1月26日指定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需在2024年4月5日前,通过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此次债权申报采用线上形式,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需亲自前往或邮寄申报材料。

中植集团在公告中提供了PC端和手机端的操作指南和视频,以指导投资者进行线上申报。

根据公告中的线上债权申报链接,投资者需区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报入口和其他主体的申报入口。在申报时,投资者需填写债权金额、是否有财产担保以及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债权信息和证据经审核后,将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核进展。

公告还提到,未在4月5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已经进行的分配将不再对补充申报者进行分配;对于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审查和确认费用,由补充申报者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者将无法依照《破产法》的程序行使权利。

严重的资不抵债问题,以及今年1月的破产清算申请,让备受瞩目的民营资本“中植系”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据中植集团官网信息,该集团控股8家上市公司,控股两大矿产集团,并参股或控股6家持牌金融机构(包括中融信托、中融基金、横琴人寿、恒邦财险、中融汇信期货、中润金服)、4家财富管理公司(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以及5家资产管理公司(中海晟融、中植国际、中植资本、首拓融盛)。

中植系破产清算案:最新进展!

2023年中期,中植系金融产品出现大规模违约,引起市场关注。同年11月,中植集团发布了《致投资者的一封致歉信》,就集团相关产品陆续出现实质性违约向投资者致歉,并披露了总资产账面金额、负债本息规模以及后续应对措施。致歉信显示,中植集团事发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中介机构初步尽调发现了以下情况:一是按照中介机构模拟合并口径测算,集团总资产账面金额约为2000亿元。由于集团资产主要集中于债权和股权投资,存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预计可回收金额较低,流动性枯竭,资产减值情况严重。二是债务规模巨大,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为4200亿元至4600亿元。

初步尽调结果显示,中植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重大持续经营风险,短期内可用于兑付债务的资源远低于整体债务规模。随后,据平安北京朝阳官微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另据法院公告,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植企业集团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郑志斌律师。郑志斌是业内知名的破产法专家,从事破产重组法律服务20余年,曾承办过无锡尚德、中国二重等上百件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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