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2024年修订)》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2024年修订)》(合称“两部规范”),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旨在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强化证券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督促行业机构坚守“合规创造价值”理念,稳健发展。
中证协指出,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和完善子公司业务
将另类子公司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开展跟投业务纳入规范。在做好与母公司业务划分和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另类子公司可适当投资大宗商品、新三板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明确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的相关要求,规定二级管理子公司应当登记为基金管理人,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扩充了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标的种类,提升闲置资金管理灵活性。
二、强化子公司内控管理
包括加强另类子公司交易行为管理,规范投资标的尽职调查、投后管理、持续控制和风险管控。强化对子公司违规关联交易的约束,新增了另类子公司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管理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并禁止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或关联方违规提供融资或担保。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做好业务划分,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三、补充完善人员管理
明确子公司合规负责人由母公司选派。要求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向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强调相关人员投资行为应符合相关规定,子公司应当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自律管理
包括明确子公司报送事项,另类子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中证协可对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从业人员采取自律措施等内容。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的工作安排,继续加强对两类子公司的自律管理,关注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另类子公司投资情况。同时做好行业答疑解惑,及时了解行业对规则的适应和业务开展的难点,为监管部门提供实践信息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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