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微博消息,日前,最高检发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范围、标准和重点。
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存在以下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权的情况时,符合《意见》规定的条件且必要时,可以启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程序,依法督促其纠正:
- 超越职权
- 主要证据不足
-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 违反法定程序
- 明显不当
- 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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