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受益方和经济全球化的贡献者,我国应采取全面措施,弥补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不足,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的知识产权合作。
近日举行的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强调,要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更多知识产权力量。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共建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促进专利技术交流,知识产权已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创新合作、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和桥梁纽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与57个共建国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3年至2023年,我国企业在共建国及相关组织累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7.0万件和3.5万件,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我国开展了与俄罗斯、新加坡、波兰等17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为我国企业创造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政策文件相继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务实合作;《“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难看出,我国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受益者,也是经济全球化的贡献者、多边贸易体系的维护者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者。
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仍需解决一些问题。务实的合作项目相对较少,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商标品牌的培育以及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合作有待加强。如何全面施策,解决深化合作路上的障碍,弥补合作短板,关系着知识产权治理的前景。
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
促进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针对性地培养涉外知识产权人才。“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涉外知识产权与网络电信、航海航空、公路交通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密切相关。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国际化的思维格局、深厚的专业功底、熟练的操作能力。他们必须熟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相关背景,能够根据国家导向灵活运用国际规则处理问题,以配合国家整体外交。“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大多是小语种国家,还要求相关人才熟练掌握并使用多语种开展工作。
加强商标品牌的培育合作
通过创新的理念、机制、方法加强对商标信息资源的运用,提升商标使用水平。“一带一路”合作的推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更多空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加强合作,对已有商标进行宣传、包装,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升其商标的商业价值。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是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主体,应充分发挥其潜能。积极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的网络建设,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服务体系等渠道,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合作能力。
与此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建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咨询,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培训和法律咨询的需求。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更新海外商标和专利纠纷案件数据库,提升预警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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