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批高校毕业生离开校园,下一步的规划各有不同:有选择全职工作、有选择继续深造、有选择自由职业,那他们的医保怎么解决呢?
对此,上海市医保局回应,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参保方式:
1.毕业后选择全职工作
直接就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单位应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在用工次月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部分。连续参保缴费的职工,可享受职工医保的门诊、住院等报销待遇。
从缴纳医保费次月开始,职工在拿到医保凭证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办法》规定的待遇,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2.毕业后选择继续升学
考上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学生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到外地升学无需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年满16周岁的,也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但灵活就业人员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3.毕业后选择自由职业
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参加了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可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如毕业生选择自由职业或创业,应及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基本医保参保,保障基本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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