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重点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该文件旨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建立全省能源转型重点项目库并完善项目建设保障机制。
对于风电和光伏项目,将实施“亮牌制”、“积分制”和“动态调整制”。
**亮牌制**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省能源局将根据不同领域项目特点,对重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绿牌激励、黄牌提醒和红牌警示的“亮牌”制度。
绿、黄、红牌数量和比例将成为各市和有关企业后续同领域项目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 按期开竣工,且每月投资完成额度达到或超过计划投资进度的项目,亮绿牌,推广其经验做法,鼓励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 未按期开竣工,或每月投资完成额度滞后计划投资进度的项目,亮黄牌,进行提醒督促,必要时约谈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分管负责人和项目单位负责人。
- 连续三次及以上被亮黄牌的,转红牌,在全省进行通报。
对重点项目实施积分排名。
排名靠前的项目,在申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申请国家和省相关财政、土地等支持性政策时将优先考虑。
- 项目投资部分基准分 50 分。项目年度平均投资完成率达到 100% 及以上,得 50 分;每降低 10 个百分点,减 5 分,以此类推,直至减完。
- 项目建设部分基准分 30 分。项目当月未达到工程计划进度的,减 3 分,直至扣完。
- 安全质量部分基准分 20 分。项目未发生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得 20 分;项目发生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得 0 分。
- 科技创新示范引领部分为附加分项。积分年度前后三年内,项目投资主体重点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或荣誉,每获得一次,加 3 分;项目建设模式、工艺技术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每获得一次,加 3 分。获得省级奖项或荣誉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得 2 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 10 分。
省能源局将定期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下列情况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 前期工作扎实、条件成熟的新项目,按程序择优予以增补。
- 准备类项目,定期进行评估,具备开工条件的,及时调整为建设类项目。
- 因政策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难以继续推进实施的予以调出。
- 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报送虚假数据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调出。
- 已经竣工的重点项目不再调度相关信息。
- 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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