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和福建的丽水、宁德、南平三市与庆元、龙泉、寿宁、松溪、政和、浦城六县在庆元签署了《浙闽边界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二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迈出新步伐。
浙闽两省地理相邻,民风相近。近年来,随着竹木、食用菌、茶叶等产业合作的深入,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跨区域活动更加频繁。
今年,在严格执行司法的前提下,上述三市六县的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原有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规范、便捷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限制,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和企业发展的“两全”。
《意见》就浙闽边界三市六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审批、监管、检察监督等工作做出规定,明确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以及民营企业的具体定义,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就业监督管理。
《意见》还建立了浙闽边界社区矫正和教育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丽水市、南平市、宁德市司法局轮流担任值班单位,研判边界工作发展趋势,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边界县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联系。这份“监管措施”兼具法度与温度,真正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企业纾困解忧。
例如,吴某是多家国内企业的法人或实际控股人,服刑期间因疏于管理,多家企业经营不善。他向庆元县司法局申请经常性跨市县往返杭州、丽水、庆元。在获得批准后,司法局依据《意见》与浙闽5县联动,密切关注吴某在外的活动情况。
在此期间,吴某自觉接受委托监管,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运营大幅好转。今年5月初,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吴某时,他激动地说:“我打心里特别感动,这也激励我要更加积极改造,迈向新生。”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探索升级社区矫正法治增值服务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庆元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在严格司法的基础上,持续探索省际跨区域协作机制,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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